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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练车出事故 教练被判交通肇事罪
http://www.xueche.net  2008-09-18 学车网 
 

    9月18日专电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被告人韩某因身为驾校教练,在学员练车时未能保证行车安全,被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2007年9月8日9时许,担任满洲里市某驾校教练员的韩某带领杜某等13名学员,在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硅厂附近练习驾驶技术。当学员杜某驾车时,教练员韩某在副驾驶座位上负责监护。杜某开车由一挡逐渐增至四挡后,教练员韩某让其靠边停车。杜某向外手打舵并踩刹车,韩某见车要驶出路面,便向里手打一把舵。此间,杜某松开刹车致车辆侧翻,造成教练车上学员1人死亡、1人轻伤、11人轻微伤的后果。事故发生后,韩某当即委托学员拨打120急救并打110报警。案发后,韩某所在单位某驾校与死者遗属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22万元。同时与其他受伤人员也达成协议。

    满洲里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身为机动车教练员,在教学员驾驶技术时,未能确保行车安全,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触犯了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犯罪后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被害人遗属获得赔偿后,已谅解了被告人的过失犯罪行为,故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完)

来自:新华社呼和浩特  黄楚婷、孙剑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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