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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校介绍 - 东莞驾校列表 东莞市广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校长令
  业务咨询电话
(0769)22667777
(0769)22670933
 
   
   
 
 
  明令禁止学校教职人员:
    1、喝学员一支水;
2、吃学员一餐饭;
3、拿学员一分钱;
4、抽学员一支烟。
  违反上述禁令者(不论学员是否自愿)均处:
    1、没收非法所得,由学校转回给学员;
2、按受贿违规数额三倍赔偿学校名誉损失;
3、受贿超过2000元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没收押金,开除出校。
     
  此令!
   
东莞市广仁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
   
校长:陈送强
   
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
 
         
   
 
 
 
教 练 员 行 为 规 范
  1、 教学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凡迟到、早退每分钟扣发经济效益奖金10元;
2、 教练员在教学时间离开本车10米以外超过五分钟作离岗处理,并每次扣发工作效益奖金300元;
3、 不准借用学员手机打私人电话,违者每次扣发经济效益奖金100元;
4、 非教学及非公务不准擅自使用教练车辆,违者扣发经济效益奖金200元/次。
5、 教练员教学态度差、打骂、讽刺、刁难学员者,每次扣发经济效益奖金300元。
6、 教练员要学员做和学车无关事情的,每次扣发经济效益奖金200元;
7、 教练员不服从训练场管理人员安排或以其他理由拒绝带散学学员的一律处300元扣发经济效益奖金,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8、 教练人员打电话不得超过三分钟,违者每分钟扣发经济效益奖金10元,教练人员绝对禁止拔打声讯台,违者严处500元/次扣发经济效益奖金;
9、 训练场主任、主管在自已辖区管理不力,屡次发生以上情况的,按失职论处。
   
  此令!
 
东莞市广仁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
 
校长:陈送强
 
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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