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摩托车道路驾驶考试评判标准
一、 综合评判标准 (一) 考试出现下列情景之一的,道路驾驶考试不及格 1. 考试小型汽车不系好安全带; 2. 气压不足起步; 3. 不关好车门起步; 4. 起步时车辆溜动距离大于30厘米; 5. 车辆行驶方向把握不稳, 6. 当右手离开方向盘时,左手不能有效,平稳的控制方向的; 7. 有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的现象; 8. 换档时低头换档或两次换档不进; 9. 行驶中使用空挡滑行; 10. 车速超过限定标准; 11. 二轮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左右摇摆或以脚拖地。 12. 对车身前后、左右空间位置感奇差; 13. 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分离要领的; 14. 对采用断气式只动结构的汽车,重新连接时储气压力未达到一定数值而强行起步的; 15. 方向转动频繁,导致挂车左右晃动的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1. 车辆有异常情况起步; 2. 起步挂错档; 3. 不放松手动制动器起步,未能及时纠正; 4. 起步时车辆溜动小于30厘米; 5. 起步时发动机熄火一次; 6. 换档时有齿轮撞击声; 7. 停车未拉手制动之前,车辆后溜或停车后未拉手制动。 8. 控制车速不稳。 (三)、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 起步前未调整好座位,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 2. 起步前未检查仪表; 3. 起步时有车辆闯动及行驶无力的情形; 4. 起步及行驶时驾驶姿势不正确; 5. 掌握方向盘手法不合理; 6. 行驶制动不平顺,出现车辆闯动; 7. 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制动器; 8. 档位使用不当或车速控制不稳; 9. 换档掌握变速杆手法不对; 10. 换档时机掌握太差; 11. 换档时手脚配合不熟练; 12. 错档但即使能纠正; 13. 制动停车过程不平顺; 14. 停车后,下车不关车门; 15. 不按考试员指令行车。 (四)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5分: 1. 起步前未调整好后视镜(左、中、右); 2. 起步前未检查好档位或手制动器; 3. 发动机启动后仍未放开启动开关; 4. 不放松手制动器起步,但即使纠正; 5. 起步油门过大,导致发动机转速过高; 6. 换档时机掌握稍差; 7. 停车时未拉手制动,检查档位,抬离离合器前先抬脚制动。 二、 场内道路驾驶考试评判标准 (一) 通过连续障碍 1. 不按规定路线完成的,考试不及格; 2. 骑、轧一个圆饼的,扣20分; 3. 车轮出路边缘线一次的,扣20分; 4. 碰、擦一个圆饼的,扣10分 (二) 通过单边瞧 1. 其中有一个轮未上桥一次的,扣20分; 2. 已骑上桥面,在行驶中出现一个车轮掉下桥面一次的,扣10分。 (三)、直角转弯 1. 行驶中轮胎触轧库位和车道边线的,扣10分; 2. 车轮每触轧道路边缘线一次的,扣20分; 3. 借助倒车完成的,扣10分。 (四)侧方停车 1. 行驶中轮胎触轧库位和车道线的,扣10分。 2. 车辆在入库停止后,车厢出库位线的,扣10分; 3. 入库后未摆正车身位置的,扣5分。 (五)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 1. 车辆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前后超出50厘米的,考试不及格; 2. 起步时溜动大于30厘米的,考试不及格; 3. 车辆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前后不超过50厘米的,扣20分; 4. 车身未靠边停止在距路右边线30厘米内的,扣20分; 5. 起步时后溜小于30厘米的,扣20分; (六)限速通过限宽门 1. 时速低于20公里/小时通过的,考试不及格: 2. 没碰擦一次门悬杆的,扣20分。 (七)百米加减档 1. 在百米内未完成规定加、减档的,考试不及格; 2. 熄火一次的或越级换档的或不能单手控制方向的,扣20分。 (八)起伏路驾驶 1. 通过障碍时车辆严重跳跃,致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离座的,考试不及格; 2. 熄火一次的,扣20分; 3. 通过障碍不平顺的,扣10分。 (九)曲线行驶 1. 车轮位置判断有误,车辆挤轧路边缘线的,扣20分; 2. 控制方向实际不好,调整方向或过早过晚的,扣10分。 三、 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及评判标准 (一)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及格: 1. 不按交通信号或民警指挥信号行驶: 2. 争道抢行; 3. 违反路口行驶规定; 4. 违反铁路道口规定; 5. 未留意,且未遵照交通指标行驶; 6. 违反分道行驶规定; 7. 越中心实线逆向行驶; 8. 行驶中骑轧中心实线; 9. 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10. 不按导流方向行驶; 11. 不按规定避让人性横道中的行人; 12. 窄路会车失不减速靠右边行驶; 13. 回车困难时应让而不让; 14. 不具备超车条件时,强行超车; 15. 超车后突然切入行车道,引起候车紧急制动; 16. 故意不让后车超车者; 17. 发现危险情况未即使采取措施; 18. 行驶中不能正确使用各种灯光; 19. 行驶中未能观察及亦未按其他车辆发出信号行车; 20. 在指定停车标志做标准,未能停在正确位置(纵或横大于1米); 21. 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 (二) 考试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1. 路口行驶转弯角度过大、小或打回轮过早、晚; 2. 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上; 3. 超车时不使用转向等或不提前查看交通情况; 4. 掉头方式选择不当‘ 5. 掉头不注意观察交通情况; 6. 控制车速过低或未能调整车速以适应路上情况; 7. 以指定停车标志作标准,未能停在正确位置(纵或横小于1米,大于50厘米)。 (三)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扣10分: 1. 路口行驶转弯角度稍大、小或打、回轮稍早、晚; 2. 行驶中不按规定出入非机动车道; 3. 行驶中变换车道之前,未查看交通情况; 4.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半联动控制车速; 5. 未能及时发现车辆的各种故障而行车; 6. 停车时未查看交通情形,且未及时发出或关闭讯号; 7. 停车后,开车门前不查看测后交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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